各二级学院、系部、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2017年“五一”劳动节放假时间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五一”劳动节放假时间为4月29日—5月1日,共3天,与周末连休。
二、请各院、系(部门)提前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将假期值班表加盖公章后于4月28日上午11:30前报学院办公室。
三、放假前,各院、系(部门)要对办公室的水、电、消防等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并提醒师生做好假日安全防范措施。
四、放假期间,各院、系(部门)值班人要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并按规定第一时间上报,确保节日安全。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