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
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培养高等职业人才
二、 部门收支概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5548.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548.6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800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5548.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15548.69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2973.6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57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本部门2018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4320.17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602.1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单位人员缺编外聘人员工资的增加等
(四)政府采购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4186.63万元。
(五)“三公”等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00万元。会议费95万元;培训费80万元。所有资金来源均为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减变动说明。 万元
项目 |
2018年 |
2017年 |
增减变动 |
说明 |
公务接待费 |
45 |
45 |
0 |
严控经费支出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40 |
35 |
+5 |
校车增加 |
因公出国(境)费 |
100 |
120 |
-20 |
严控经费支出 |
合计 |
185 |
200 |
-15 |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 “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