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干部管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关于建立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与监督单位联系制度的意见》精神,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订学院有关工作和个人有关事项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备案制度。
一、有关工作报告备案制度
报告对象为各职能部门、二级单位,报告备案内容如下:
1.事前报告备案
针对下列事项,事前至少提前3天,由牵头单位向学院纪检监察部门书面报告备案有关工作(活动)的执行方案(计划),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根据要求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备案,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抽查或专项检查:
(1)因公出国(境)活动;
(2)公费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等活动;
(3)我校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如干部选拔、人员招聘、财务管理、基建修缮工程管理、物资服务采购、科研经费管理、招生就业、收费、合作办学、学生管理等可能出现廉政廉洁风险的重要活动。
2.即时报告备案
(1)被纪检监察部门督查、审计反馈的意见及整改情况;
(2)本级、下级单位或教职工出现涉嫌违纪违法违规的情况;
(3)本单位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3.定期报告备案
(1)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2)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
(3)述职述廉报告及民主测评情况(学院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工作结束后,由学院各直属党总(支)支部将述职述廉报告及民主测评汇总情况同时送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和上报)。
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备案制度
针对下列事项,教职工将有关个人事项书面材料,送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学院纪检监察部门根据要求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备案。组织部门有要求的按组织部门规定执行。
1.即时报告备案
(1)婚丧喜庆事宜
报告(备案)对象为所有教职工。报告备案内容及要求,按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工作的通知》(铁科职院纪通〔2018〕2 号)执行,并填写《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礼事前报告表》(附1)和《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事宜事后报告表》(附2)。
(2)因公因私出国(境)活动
报告(备案)对象分副科及以上干部、其他教职工。副科及以上干部,报告(备案)因公(因私)出国(境)情况;其他教职工,只报告因公出国(境)情况。均填写《国家公职人员因公(因私)出国(境)报告单》(附3)。
(3)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2.定期报告备案
(1)廉政谈话记录
报告(备案)对象为副处及以上干部、党(总)支部书记。根据有关要求组织实施例行廉政谈话和提醒谈话,并按学院通知定期报备。
(2)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书
报告(备案)对象为副处及以上干部、党(总)支部书记。根据有关要求签订责任书,并按学院通知定期报备。
(3)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双月报表
报告(备案)对象为正副处级干部、党(总)支部书记。报备内容和要求按《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纪实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4)个人有关信息
报告(备案)对象为副科及以上干部。学院将依据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求,建立副科及以上干部个人信息库,实行一年一次报告备案,动态更新。个人按学院通知如实填报有关个人信息。
以上制度由学院纪委、监察审计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附件:1.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礼事前报告表
2.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事宜事后报告表
3. 国家公职人员因公(因私)出国(境)报告单
附1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礼事前报告表
报告时间: 年 月 日
报 告 人 | 姓 名 | 性 别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婚 礼 相 关 当 事 人 | 当 事 人 | 姓 名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婚礼男方 | ||||
婚礼女方 | ||||
男方父亲 | ||||
男方母亲 | ||||
女方父亲 | ||||
女方母亲 | ||||
婚 礼 具 体 事 宜 | 拟办时间 | 拟办地点 | ||
拟用车数 | 车辆来源 | |||
宴请桌数 | 宴席标准 | 元/桌(含酒水) | ||
拟邀对象 | 亲戚人数 | |||
非亲戚人数 及邀请范围 | ||||
承 诺 事 项 |
本人承诺严格遵守相关纪律,执行《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不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及贵重礼品,不由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不违规动用公务用车。按规定报告操办情况。
报告人签名: 年 月 日 |
附2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事宜事后报告表
报告时间: 年 月 日
报 告 人 | 姓 名 | 联系电话 | ||
工作单位 及职务 | ||||
婚 丧 事 宜 具 体 操 办 情 况 | 操办事由 | |||
操办时间 | 操办地点 | |||
车队规模 | 车辆来源 | |||
宴请桌数 | 宴席标准 | 元/桌(含酒水) | ||
来客情况 | 亲戚人数 | |||
非亲戚人数 | ||||
收 受 非 亲 戚 礼 金 和 贵 重 礼 品 情 况 | 礼 金 | 收受金额(元) | ||
退回金额(元) | ||||
上交金额(元) | ||||
贵重礼品 | 礼品名称 | 处理情况(退回/上交) | ||
遵守规定/承诺情况 | 报告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单位纪检监察 机关(机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3
国家公职人员因公(因私)出国(境)报告单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 部 门 | |||
职 务 | 联系方式 | |||
因公(因私)出国(境)情况 | 护照(通行证)号码 | |||
往返时间 | ||||
目的地 | ||||
出国(境) 事 由 | ||||
承办机构/ 自 办 | ||||
费用来源 | ||||
个 人 承 诺 |
本人将于 年 月 日因 前往 (国家/地区),预计停留 天。 出行过程中,我将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维护良好形象,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签名: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