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部-教体艺【2014】4号文
二、全国高等职业(专科)院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课程设置与结构中:
第五条 各普通高职高专院校的一、二年级必须开设体育课程,列入课表的必修课教学时数不得少于108学时,修满规定学分、达到基本要求是学生毕业、评奖评优的必要条件之一。
第六条 学校应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多种类型的体育课程:可打破原有的院(系)别、班级建制,重新组合上课,以满足不同层次、不同水平、不同兴趣学生的需要;各校可供学生选择的体育项目数应不少于8个;学生接受同一项目的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学年。
第七条 在必修课的基础上,应根据学生体育兴趣、专业(群)人才培养实际需求开设体育选修课。对部分因病、因伤、肢体残疾等特殊群体的学生,开设以康复保健为主要学习目标的体育课程。
三、收费原因:
1.体育是一门必修课,必修课费用已包含在学费里,体育部不再收取任何费用,学生可在体育课按选项班上课时每学期连续选择普修完成整个体育课程(自愿、不需要交任何费用)。但根据“三自主”等国家文件精神,体育部需要开设一定项目的选项课,学生可根据自己爱好项目选课,在完成教育部规定的必修课时外,因教学需求做到“课内外一体化”其中超出的培训课时是要收费的(选项课场馆、器材经费投入更多、班级建制都有区别于普修、教师完成额外的培训)
2. 收费依据
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湘发改价费〔2015〕655号
1、进一步放开大中专学校培训班收费审批权限。继2014年放开大中专学校面向社会人员提供的各类非学历教育短期培训服务收费备案审批权限,今年进一步全面放开面向在校学生提供的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服务收费备案审批权限,其收费标准由举办学校及相关机构依办学成本自主制定。
2、往年批复文件
体育选项课收费批复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