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湘教通[2011]年40号文件(关于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现将201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
按教育部的统一部署,我省从今年春季批次开始,各类教师资格申请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左侧“网上申报”图标或上方“网上申报”栏目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网上注册。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申请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
(1)资格种类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湖南省教育厅;
(2)网报系统中上传提交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规格为宽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所有申报表格需贴好照片,另单独交4张1寸照片( 用于办证);
(3)申请任教学科(课程):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尽量在本科学科里面选,选二级学科;
(4)证件类型:统一选身份证;
(5)现从事职业:统一选教师;
(6)思想品德栏中:鉴定单位全称: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鉴定单位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建设中立171号;电话:0731-22777015;邮编:412000。
网报系统中所有资料必须填完整,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存《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式2份。
二、现场确认须提供的材料:
1、从网上申报系统中生存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8K纸,正反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两面统一用A4纸复印到一张纸上);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级乙等以上,A4纸复印,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可免);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A4纸打印,见附件2);
7、师范类毕业人员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不需提供第“9项”;
8、《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
9、《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A4纸打印,见附件3);
10、聘用合同书(由人事处提供);
11、副教授职称人员还需提供专业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提供的以上材料均应依序整理好,整理成册并做好封面及目录(A4纸打印,见附件4),4月20日前提交人事处。
三、体检安排
申报人员请在4月11日-15日期间,先到人事处领取体检通知单,然后带着体检表到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空腹),体检结束后体检表留在体检中心,由人事处统一领取。
四、面试试讲
面试试讲拟安排在4月17日。具体地点及顺序安排另行通知。请相关人员4月13日前到人事处报名参加面试试讲,并上报拟试讲的题目(根据申请任教学科拟定)。
五、费用及其他:
收费280元(含体检费、面试试讲费、认定费及证书工本费)。
人事处
2011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