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铁科职院〔2009〕20号
关于印发《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系(部)经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部门、各系部:
现将《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系(部)经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二○○九年六月三日
主题词:系部 费用 补充规定 通知
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2009年6月3日印发
(共印10份)
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系(部)经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为完善系(部)经费管理办法,解决系(部)经费切块后的突出问题,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系(部)经费计算依据
系(部)经费的确定以系(部)每学期初学生人数为计算依据。各系(部)在每学期的第一周内,将各年级各专业的学生数及职工人数(在职的和长期聘用的)书面提交财务处。
二、学生跨系(部)转专业时教学人员岗位津贴清算
学生人数在学期当中变动时,系(部)教学人员岗位津贴按以下办法清算:
1、学生自行申请转专业的,转出当期不核减核增转出、转入系(部)教学人员岗位津贴。
2、因订单委托培养以二年级或三年级学生为基础成建制组班转专业的,转出当期不核减转出系(部)教学人员岗位津贴,转入系(部)按组班时间扣除思政、体育课后核增教学人员岗位津贴。订单班组建后的下一学期起转出和转入系(部)的教学人员岗位津贴按以下两种情形分别清算:
(1)学生外出顶岗实习期间,按转出学生数和当期生均标准的30%计入转出系(部),70%计入转入系(部)。
(2)学生在校上课期间,按转出学生数和当期生均标准的30%计入转出系(部),70%计入转入系(部),学院另外拨付30%给转入系(部)。
三、实习实训现场教师专项经费
为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增强学生操作技能,提高实习实训教学水平,各专业系(部)引进来自现场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从事实训教学的(资格认定及聘用办法由组织人事处制定),每年暂安排专项经费20000元,由系(部)造册,组织人事处、教务处审核后按月按实支付,超支部分系(部)自理。
四、专业建设专项经费
学院批准立项的新专业凭专业建设方案先拨付7000元的专项建设费,专业申报完成后再拨付8000元。
对现有专业的改革和建设安排专项奖励,由教务处每年定期组织对各系(部)专业建设进行检查验收(验收标准由教务处制定),验收合格的按每专业2000元的标准奖励。重点专业建设项目经费及管理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学生活动经费
按学院学生活动经费生均14元标准拨付各系(部)时,总额不足3500元的系(部)按3500元拨付,超过的按实拨付。
六、系(部)经费缺口弥补
学院鼓励系(部)通过创收弥补经费不足。根据系(部)经费管理办法核定的经费与按人员计算岗位津贴核定的经费相比,经确认存在缺口的,系(部)创收中缺口数加10000元以内的部分学院分成全额返还,超过部分按规定分成。
七、本规定自2008~2009年度第二学期开始执行,由财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