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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科职院〔2017〕26号 关于印发《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9日 10:55 作者:刘佶清  来源:教务处 浏览次数:4

铁科职院〔2017〕26号

关于印发《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处室:

   现将《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暂行)》印发给你们,请组织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1月20日


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711月20日印发 


                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暂行)

为有效推进学院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步伐,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在带徒传艺、技术攻关、技能推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升学院教师、学生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水平。依据《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教师队伍建设“十三五”规划》(铁科职院〔2016〕23号)及其他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大师工作室的建立

1.工作室目标

通过搭建大师工作室平台,发挥具有绝招绝技的高技能人才和技能带头人在传承技能技艺和推动现代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中的作用。以技能大师为项目(工种)带头人,传绝技、带高徒,同时将大师的敬业爱岗的职业道德、扎实严谨的工作作风传承给教师和学生,为学院培养出更多更精的技能骨干人才。

2.工作室构成

学院根据专业的发展在企业聘请技能大师,再指定相应专业负责人或者专业骨干老师作为大师助理配合大师的各项工作,并组织5-8名骨干教师和部分学生加入大师工作室团队。技能大师工作室以专业所需实训设备为依托,可建在学院或者企业。

3.大师聘用条件

1)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或者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等优秀高技能人才;

2)在授艺带徒方面,在培养高技能紧缺人才方面有突出贡献;

3)举办有一定规模的培训班传授技艺、培养人才,产生辐射效应,取得明显成果;

4)培养的徒弟技艺高超。

二、大师工作室的职责

1.工作室主持人(技能大师和大师助理)职责

1)主持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工作,制订大师工作室的工作方案。工作室结合成员的自我发展情况,为成员制定专业发展的规划,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同业交流、带徒传技等活动,每年形成一批有价值的成果。负责开展成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教学和实践能力的建设,引领工作室成员提升专业技能水平。建立工作室网页,以网络为平台开展与成员的合作与交流,负责管理和使用工作室经费。

2)参与学院的专业建设(特别是实训基地的建设)。发挥企业专家的优势,积极参与学院专业建设的研讨会,为专业的建设和发展出谋划策。

3)深入开展带徒传艺工作。坚持理论学习和实践相结合,重在专项技能提升的原则。每学期开展专项技能训练,确保成员能达到相应工种的高级职业资格标准要求。每学年在学院内组织教师和学生的技能竞赛。组织成员赛前训练,所带的成员(教师或者学生)在参加市级以上技能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

4)开展技术攻关活动。指导成员开展技术攻关,或指导成员参与自己项目的技术攻关,确保成员在技术创新和技术攻关方面能力有显著性提高。技术攻关项目(要求以学院为主持单位)获得市级以上立项、成果奖励、发明专利申报或取得实用新型专利。

5)负责对工作室成员和学生的考核工作。采用日常考勤和年度考核想结合的原则,对不履行工作职责,不适应工作,业绩较差的成员提出调整意见。建立成员档案,向学校总结汇报,接受主管部门的指导、检查、评估、工作室的年度考核和终结性考核。任期结束时要有工作室成果汇编。

2.工作室成员职责

1)树立良好的师德,倡导无私奉献的精神,在工作室主持人的引导下与其他成员合作交流,共同成长,遵守大师工作室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个人发展规划,做好各种记录,提交总结。

2)在工作室主持人的引领下,提高自身技能的同时再和大师一起带领学生加强技能训练,提高学生专业技能水平。配合大师指导学生技能训练,帮助学生提高专项技能水平,确保达到相应工种的高级职业资格标准要求。

3)在工作室主持人的引领下,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大师一起攻克技术难关,主持或参与技术攻关课题,撰写发表论文,发明专利申报或取得实用新型专利。

三、大师工作室的管理

1.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大师工作室领导小组,负责大师工作室的组织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由主管教学副院长和主管师资队伍建设的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师发展处、教务处和各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师发展处。主要职责是:

1)组织成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协助工作室所在部门安排场地,提供必备的办公用品。

2)审查大师工作室工作方案、年度活动安排,检查大师工作室的工作和学习情况,审查大师工作室工作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

3)协助各大师工作室大型研讨及展示活动,组织大师技能展示和交流等活动。

4) 收集汇总大师在教育教学、技术攻关、课题研究方面的成果。对大师成果进行总结、宣传和推广。

5)负责对大师工作室进行量化考核(具体考核指标另附)。

2.工作室管理

大师工作室归属于主持人专业所属部门管理。

3.经费管理

1)学院每年为每个工作室提供5万元的经费,工作室所在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一定的配套经费,三年为一个周期。

2)大师工作室经费80%由主持人所在部门代为管理,主持人负责经费开支,主持人和所在部门负责人共同审签,专款专用。剩余的20%经费经周期结束时的终结性考核后视考核结果,按相应比例允许支付使用。

3)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的各项业务活动,包括主持人工作津贴(2万元/年)、添置书籍和办公用品、实训器材、技术研究、学术交流及与培养工作有关的公务出差等。工作经费支出必须符合财务相关规定,接受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四、大师工作室的考核

大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对工作室的考核采取每年一次的过程性考核和周期结束时的终结性考核。

1.过程性考核

1)工作室主持人按照终结性考核指标制定每年度目标,年终时对标写实。领导小组管理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工作室成员听课、座谈、查看资料、技能抽查等,依据工作室成员培养规划实现情况、成员的技能水平和学生的总体技能水平进行全面的综合考核。

2)根据考核结果,对工作业绩显著的大师工作室给予总结表扬。对工作无进展或违规使用经费的工作室,由大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大师工作室主持人资格,重新聘用主持人或者直接取消该大师工作室。

3)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其工作室主持人和成员所在部门根据其思想品德、理论提高、技能水平等方面综合考察是否达到培养目标,考核不合格者则调整出大师工作室;同时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2.终结性考核

由学院大师工作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大师工作室考核指标表》(见附件)对大师工作室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列为A档者,剩余费用的20%允许全额支付使用,另外给予表彰和10%的奖励,并推荐为学院“卓越教学团队”的候选团队;列为B档者,剩余费用的20%允许全额支付使用;列为C档者,剩余费用的10%允许支付使用,另外10%扣除;列为D档者,剩余费用的20%全额扣除。


附件:

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大师工作室考核指标表

序号

考核指标

合格标准

是否核心指标

考核结论

1

工作方案和管理制度

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工作室工作方案,其中的目标要求,内容具体,既有整体目标,也有阶段性计划和个人发展计划,可操作性强。管理制度完善,明确岗位及成员职责。


2

日常管理

每年及时报送工作计划、总结及相关资料,对工作室成员和学的考核。经费使用符合财务管理制度,账目清楚。



3

技术攻关项目研究

组织技术攻关项目研究6项及以上。


4

技术攻关成果

主持完成2或指导完成4以上攻关课题,技术攻关项目(要求以学院为主持单位)获得市级以上立项、成果奖励、发明专利申报或取得实用新型专利。


5

专项技能训练

每学期开展5项以上专项技能训练,每学年指导学生次数不少于20次,帮助学生(一年50人及以上)提高专项技能水平,确保达标率95%以上(学生按照相应工种的高级职业资格标准要求)。


6

专业技能竞赛

组织成员赛前训练,所带的成员(教师或者学生)在参加市级以上技能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


7

工作记录

对上述各工作都有详细记录和资料,建立了工作室网页,内容丰富,记录齐全,并能推广应用



8

工作效果

技能大师在校工作时间每年60天及以上。团队整体成员的职业素养、教育教学和实践能力、专业技能水平明显提升。



终结性考核评定标准:

A档标准:上述各项指标考核全部合格者,其结论为A档。

B档标准:

1)核心指标中有5项为合格者且其他指标有不合格者,其结论为B档;

2)核心指标中有4项为合格者且其他指标有2项及以上合格者,其结论为B档。

C档标准:

1)核心指标中有4项为合格者且其他指标有1项合格者,其结论为C档;

2)核心指标中有3项为合格者,其结论为C档;

D级标准:核心指标中有2项及以下为合格者,定为D档。